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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苗栗市和竹南鎮路邊停車費怎麼查?開單日起 14 日和離場後 30 日不要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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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署名:停車喵編輯部

內容分工:停車規則與費用整理(AI 協作編輯角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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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沒有把苗栗市和竹南鎮寫成同一個繳費天數。一邊是開單日起14日,一邊是離場後30日,工本費金額也不在同一頁。

苗栗縣苗栗市和竹南鎮路邊停車費怎麼查?開單日起 14 日和離場後 30 日不要混主題插畫
停車喵文章主題插畫

人在苗栗縣收費格停完,搜尋常把 14 日內和 30 日內放在同一則。苗栗市公所和竹南鎮公所各寫各的天數,起算點也不一樣。先看格位在哪一個鄉鎮市,再輸入車號。頭份市、後龍鎮和其他鄉鎮這次沒有打開,不要用這兩頁去填。

這頁只對 2026-09-23 讀到的這兩份公所頁。不抄費率表,也不把其中一頁的工本費套到另一頁。縣市入口和 App 怎麼對層,見縣市官方查詢和停車 App。路邊費和路外場不要混,見路邊停車費和路外停車場

三十秒答案:先認鄉鎮,再認起算日

車停在公所頁寫的期限這頁沒有寫的事
苗栗市開單日起 14 日內擇一繳納沒有寫離場後 30 日,也沒有寫催繳工本費 8 元或 50 元
竹南鎮車輛離場後 30 日內繳費;超過期限各代收超商不予代收沒有寫開單日起 14 日,也沒有寫車號必須含橫線

兩頁頁尾的更新日期都是 115-09-22。苗栗市該則上版日期寫 105-06-30,竹南鎮該則上版日期寫 114-03-27。頁尾更新日期不是這兩則規則的上版日期。

苗栗市:開單日起 14 日,車號要含橫線

苗栗市公所工務課頁寫,以車號查詢的輸入範例是 AB-1234,車牌中的「-」請記得輸入。109 年 9 月 1 日以前的查詢,頁面另給 http://60.250.11.67/MLparking/list_parkdataforC.asp。109 年 9 月 1 日起的相關連結文字是「苗栗市路邊停車查詢/補印系統(109年9月1日起)」,頁面上的網址是 https://mlpark.aiontech.com.tw/ParkQuery/ 。該網域不是 gov.tw,本文不採用那一站裡的句子,只記下公所頁把查詢系統放在這個連結。

同一頁寫,線上系統查詢之繳(欠)費資料與實際資料有 2–3 天的時間差,以資料庫系統紀錄為準。另一句寫,因系統有時間差,僅提供停車次日之起繳費、欠費服務。當天停完立刻查不到,先對這兩句,不要先認定沒有開單。

繳費方式寫:「繳費期限為開單日起14日內擇一繳納」,如未見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。未於繳費期限內繳納者,超商恕無法代收。超商代收寫統一(7-11)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(OK)。

為交通安全考量,頁面寫本市路邊停車開單人員不受理現金繳納停車費。現金不要交給開單人員。

期限內若遺失或條碼無法判讀、超商無法代收,頁面寫可到 ok(ok go)、萊爾富(Life-ET)、全家(FamiPort)及統一 7-11 的多媒體事務機補單、繳費。這句限在「繳費期限內」。

手機繳費那行列出 Pi拍錢包、歐付寶、街口支付(尚在架接系統中)、橘子支付,車麻吉,Line pay(尚在架接系統中)。「尚在架接系統中」只接在街口支付和 Line pay。不要記成這六種都已經可以扣款,也不要記成全都不能用。詳情電話寫工務課專線(037-359960)。

臨櫃分成三處,時間不要併成同一班:

  • 苗栗市公所 2 樓工務課,服務時間 8:00–17:00,中午 12:00–13:00 休息。電話寫 037-359-960 或 037-331-910 轉 143。
  • 停一票亭:民族路與忠孝路交叉路口(寶雅生活館斜對面)。電話 037-361-918。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9:00–17:00,中午不休息。
  • 國雲停車苗栗營運處:苗栗市至公路 438 號(苗栗文山郵局往南約 10 公尺)。電話 037-361-911,免付費電話 0800-712-577。

公所頁尾地址是(360006)苗栗市府前路 76 號,代表號 037-331910,服務時間上午 8:00~12:00、13:00~17:00。這是頁尾的公所時間。2 樓工務課那一行才是繳費窗口的午休寫法。

竹南鎮:離場後 30 日,工本費 8 元和 50 元只在這頁

竹南鎮公所建設課頁寫,可查詢未繳費停車費資料,資料可能因傳輸不及而有誤差,故仍以實際資料為主。它沒有寫苗栗市那種 2–3 天。

列印後要在繳款期限內,持單到 7-11 統一超商、萊爾富、全家、OK;若逾繳費期限則無法繳費。如需列印繳費單,請務必使用雷射印表機。無法自行列印、遺失或條碼無法判讀時,可到 7-11「ibon便利生活站」、OK 超商「OK˙go」、萊爾富「Life-ET」、全家「FamiPort」補單,或到宏碁智通竹南鎮公有路邊停車收費服務中心(苗栗縣竹南鎮光復路 252 之 1 號)憑車號查詢繳費。相關連結「停車費查詢繳費--宏碁」指向 https://znparking.acerits.com/ 。該網域不是 gov.tw。本文不採用那一站內文。

應繳金額需繳清,無法部分繳款或溢繳款。繳(補)費時索取憑證,妥善保存 6 個月。偽造、變造補列印繳費通知單,頁面寫經移送起訴後涉及刑法第 210 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期限這句是:「車輛離場後請速於30日內繳費,超過繳費期限,各代收超商將不予代收,請持單至代收據點繳納。」逾期未繳者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規定寄發催繳通知單。頁面接著寫第一次催收加收 8 元工本費;原文在「催」與「收」之間有一個空格。逾催繳通知單繳納期限仍未繳納者,以雙掛號寄送第二次催繳通知,並加收 50 元工本費;原文在「通」與「知」之間有一個空格。逾第二次催繳繳費期限未繳納者,處以 300 元罰鍰,並追繳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。

這 8 元、50 元、300 元只出現在竹南鎮這頁。苗栗市公所頁沒有這三個金額。竹南頁寫的是條例第 56 條,沒有寫第 3 項,也沒有寫七日。

另一句寫,開單日次日起可使用「停車大聲公APP」查繳。開單日次日是這句的起點。30 日那句的起點是車輛離場後。不要加成成同一個起算日。

公所頁尾地址是 35047 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 112 號,電話 037-462101。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:00~12:00、13:00~17:00。光復路 252 之 1 號是上面的收費服務中心,不是這行公所地址。

300 元不要回填成苗栗市,七日也不要回填成竹南鎮

全國法規資料庫整合頁在 2026-09-23 顯示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日期為民國 115 年 8 月 17 日,並標示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,連結舊法規內容。舊法規內容修正日期為民國 115 年 1 月 14 日。舊頁第 56 條未依規定繳費那段寫,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,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,逾期再不繳納,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。整合頁同一段用字相同。工本費用在這句沒有寫 8 元或 50 元。本文沒有讀沿革對照表,不說明 115 年 8 月 17 日那次修了哪幾條。

竹南鎮頁的 300 元是它自己接在第二次催繳之後的句子。不要把法規的七日寫進竹南鎮的 30 日,也不要把 8 元、50 元寫進苗栗市。罰鍰條文的另一篇整理見停車違規罰鍰

什麼時候不要只靠這篇

車格不在苗栗市、也不在竹南鎮,或兩頁的 14 日和 30 日對不上單上日期,停下來改打該鄉鎮公所,不要取一個折衷天數。苗栗市工務課專線頁面寫 037-359960;竹南鎮公所電話寫 037-462101。紙本單逾期後的一般順序,見路邊停車費逾期。紅單和停車費不要走同一窗口,見罰單繳納和申訴窗口。苗栗縣還有哪些停車入口,見苗栗縣停車指南

這是本站建議,不是官方原文:街口支付和 Line pay 那兩格頁面寫尚在架接,繳費前先看公所頁當日是否仍掛著這六個字,不要先綁定再假設已經扣到。

本文不是某一車牌的欠費結論,也不涵蓋苗栗縣其他鄉鎮。14 日、30 日、8 元與 50 元,以苗栗市公所、竹南鎮公所當日頁面為準。查詢日 2026-09-23。

第一次還在分官方費率公告、代客廣告,或臨停、月租、罰單窗口,先看台灣停車資訊怎麼開始

本站相關標籤

#停車 #汽機車駕駛 #文章 #查詢 #路邊停車 #停車費與繳費 #苗栗縣

本站延伸閱讀

參考來源

  1. 苗栗市公所公有路邊停車收費管理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· 2026-09-23
    • 車號範例AB-1234,車牌中的-請記得輸入;109年9月1日以前另給60.250.11.67網址
    • 查詢與實際資料有2-3天時間差,僅提供停車次日之起繳費、欠費服務
    • 繳費期限為開單日起14日內;未於期限內超商恕無法代收;開單人員不受理現金
    • 街口支付與Line pay寫尚在架接系統中;工務課專線037-359960
    • 2樓工務課中午12:00-13:00休息;停一票亭中午不休息;國雲停車在至公路438號
    • 上版日期105-06-30;頁尾更新日期115-09-22;相關連結網址為mlpark.aiontech.com.tw
  2. 竹南鎮停車繳費與查詢及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· 2026-09-23
    • 列印須用雷射印表機;逾繳費期限則無法於列出的超商繳費
    • 遺失或條碼無法判讀可至多媒體機或光復路252之1號收費服務中心
    • 無法部分繳款或溢繳款;收據保存6個月
    • 車輛離場後30日內繳費;第一次催收加收8元,第二次雙掛號加收50元,再逾處300元罰鍰
    • 開單日次日起可使用停車大聲公APP
    • 上版日期114-03-27;頁尾更新日期115-09-22;宏碁查詢連結為znparking.acerits.com
  3.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23
    • 整合頁修正日期為民國115年8月17日,並標示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
  4.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舊法規內容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23
    • 舊法規內容修正日期民國115年1月14日;未繳費那段寫七日內補繳,逾期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,工本費用沒有寫金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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